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6人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6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6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7 09:00-2026/8/14 17:00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发展需要,芜湖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6名。其中,战斗员岗位18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8名。

根据大队工作需求,视情增加招录名额,增补名额按考核名次递补录取。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8月14日至2008年8月13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并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1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战斗员岗位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范围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发病将予以辞退。

(六)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七)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退役军人,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三)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9时至2026年8月14日17时,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2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材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1)。

报名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司继阳:15055780119;阚静:13965198922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对象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下一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短信形式统一通知审查结果。

(四)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分为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政治考核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1、体检与政审: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审核。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体检医院需符合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资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执行。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考核项目:男性为: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5*10米折返往返跑3个项目,体能三项每一项都要合格,任一项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3、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4、成绩评定。战斗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原始满分100分,折算后满分60分;面试原始满分100分,折算后满分40分;

消防车驾驶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驾驶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20%,满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原始满分100分,折算后满分30分;驾驶技能原始满分100分,折算后满分50分;面试原始满分100分,折算后满分20分。

(五)录用及岗前培训

1、录用规则。全程参加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核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总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后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报到时间。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3、集中培训。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芜湖市消防救援局统一安排进行为期90天的入职培训。培训期即为试用期,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将对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体能技能、纪律作风等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在履行告知程序后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执行。

4、工资发放。培训期间(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转正后年收入11.2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五、特别提醒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三)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四)本公告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招聘政策热点问答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24小时备勤,每月安排8天轮休。备勤期间的工作报酬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综合计入月工资总额中,不再另行计算加班费。消防队员上岗前需接受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报考单位及工作需要分配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年享受单位组织的1次免费体检及带薪休假。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1、设置了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政府专职队员可按照对应标准申请选拔并给予任命;2、表现优秀者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立功受奖等奖励;3、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其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四)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职位表.xls